2020年12月9日,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的告诉》(建市〔2020〕96号),标志着自2021年1月1日起,原《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试行)》将废止
新版合同全文7万余字,比较2011版合同全文5.8万字增加了1万余字,新增和修订内容对精准化项目界说、公正分配发承揽两边的危险、强化项目办理等视点进行了丰厚。
新版合同正式履行在即,市场上大部分企业选用的2011版合同施行工程总承揽项目已被从头修订。
为协助我们快速了解对发承揽两边权利义务影响严重的条款改变,工程总承揽项目发承揽主体在后续的工程建造项目实践中精确的适用,12月22日,法令名家讲堂特邀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主任、建造工程法令服务中心主任汤敏煌律师,在直播间免费和我们伙儿一起来共享《《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GF-2020-0216)【关键解读及详细运用】》。
新版合同在正式对外发布前,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揽办理方法》中早已被规则,《方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则:“引荐运用由住宅和城乡建造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
鉴于工程总承揽办理方法与新版合同之间的关联性。法令名家讲堂一起上线小时的正式课程——《工程总承揽合同范本及办理方法体系解读及详细运用》,将针对两个重要文件进行体系的全面解读,帮我们精确的了解和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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