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方面的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好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好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3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配件为期 1年(配件包括:辅助加热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发生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好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施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的地方,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____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科凌牌热水器。型号jsd20-10,数量20个,并赠送迅达牌台式双灶一台,价值438元,迅达台式单灶2台,价值476元,干电池20对,价值100元。
二.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供货安装到位,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热水器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好确认合格后,当日付余款。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益。
第二条 产品质量:符合供方产品技术条件,设备出水水质符合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项目标准。
第三条 此合同所供的产品为X有限公司生产的“”牌产品。交货地点: 货车能行驶到的地方;运费由供方自理。卸车及产品就位由需方自理。本合同产品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本合同产品设备属于供方所有。
第五条 产品验收:设备基座建设需按照安装图纸尺寸要求完成。设施安装调试后7天内,由供、需方应当场验收,出水水质需经县级以上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六条 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供方对其设备实行“三包”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维修服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需方应按照本合同供方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以转帐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否则与本合同货款无关。
1、合同签订后即付合同总额的40%(¥ )人民币元整,即(72200.00)
4、质保期满三个工作日内即付合同总额的5%(¥ )人民币元整, 即(9025.00)
第九条 合同改变:如需方变更交货日期或标的物,需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书面同意后交货期相应顺延。否则,供方按该合同供货。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具有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需方交付定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和供方各执一份。
甲, 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合同编号 20xx0108-01F。
机组免费保修18个月(注:人为,天灾,战争除外)。在保修期内如有E01、
合同签订后付定金5000元给乙方,乙方确定收到定金后三天之内委托物流发货,设备送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派遣技术人员亲自安装,甲方全程配合,并提供可行性技术资料。对工程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积极努力配合甲方的工作。
1. 本合同壹式贰份,每份叁页,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2.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有临时提出部分修改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方面的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好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好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整体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 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太阳能控制仪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发生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好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施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的地方,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500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个,并赠送迅达牌台式双灶一台,价值438元,迅达台式单灶2台,价值476元,干电池20对,价值100元。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