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西省安福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寮塘乡荆山村展开巡察,在查阅村级会议记录及项目材料时,发现该村太阳能路灯项意图合同单价与团体抉择的单价不同,有几率存在套取资金问题。
随后,巡察组干部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某了解状况,杨某诱饵:“开始团体议定了路灯单价,后来咱们得知这款路灯亮度不行,所以我们商议提高了装备,单价增加了700元。”
“这……可能是做会议记录的人员一时忽略,忘掉写上了吧。”杨某含含糊糊地答复。
究竟是故意虚报,仍是忽略大意漏写会议记录?针对可疑状况,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持续查阅近几年该村同类项意图台账材料,实地造访大众,了解路灯运用效果;另一组人员多方询价、比价,联络项目施工方李某核实状况。经过整理造访状况、依据材料,巡察组发现,该村装置的太阳能路灯仍是原定的装备,可是单价却提高了700元。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头绪移送县纪委监委。
面临查询人员的质询,杨某照实告知了违纪问题。经查,2019年10月,杨某与时任村党支部委员肖某二人不履行团体会议抉择,与项目施工方李某口头约好,经过虚增路灯合同单价的方法,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合计1万元,用于付出村里平常的违规招待费用和其他杂费。现在,杨某、肖某已被立案检查。
针对露出出来的问题,安福县纪委监委环绕底层小微权利监督做好执纪检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渠道效果,开始整理8类50项村级业务小微权利清单和流程标准攻略,实在标准小微权利运转,推进底层监督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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