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我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记者曾金华)4月1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告诉清晰,连续“三北”区域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政策,以支撑居民供热采暖。
根据告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完毕,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获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获得的采暖费收入,包含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经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交纳的采暖费。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端至次年上半年供暖完毕的期间。
告诉要求,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依规则独自核算。经过热力产品运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出产企业,应该根据热力产品运营企业实践从居民获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运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份额,核算免征的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运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依照规则征收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
告诉所称 “三北”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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