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池梦蕊)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全方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介绍,按照《实施意见》,北京市支持将各类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产业园区、农业农村等场景,鼓励拓展新能源供热技术在新基建等场景的应用。《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力争实现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5%。
据了解,自2019年北京市推出新能源供热支持政策以来,全市新能源供热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应用形式不断丰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供热规模稳步提升,建成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项目,以及北京城市副中心三大建筑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等一批示范项目。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累计达到1.06亿平方米,每年可替代燃气约8亿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0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实现新能源供热多元有序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0%;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5%。推动新能源供热发展,有利于减少供热领域碳排放,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2030年新能源供热面积占比15%的目标测算,预计到2030年可累计减少碳排放330万吨左右。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推动多场景应用、实现多元有序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壮大、全方面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完善政策支持、保障措施七个部分。
其中,鼓励多技术多场景应用。《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采用浅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技术,支持将各类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产业园区、农业农村等场景。鼓励拓展新能源供热技术在新基建、新型基础设施等新能源供热(制冷)场景的应用,支持二氧化碳制冰、氢能热电联供等新技术试点应用。北京市也将对这些新技术、新场景给予投资支持。对合乎条件的新能源供热项目给予一定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逐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同时,《实施意见》鼓励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支持建设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关键设备研发。鼓励传统能源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城市热力企业强强联合,培育新能源供热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鼓励整合新能源供热市场资源,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市场化合作方式。对合乎条件的新能源供热企业(项目)申请贷款贴息和优惠利率融资给予支持。积极推动新能源供热项目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此外,为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设计阶段关键技术把控,强化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提高施工、监理专业水平。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能源供热项目,鼓励由具备相应资信的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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