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宝宝幼儿园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2024年启东市宝宝幼儿园消防器材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0元,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以上内容所必须的相应附件、货物运输、人工费、材料费、搬运(二次搬运)、装卸、分发、上楼、安装、调式、使用、培训、运输保险、验收、税金、检测、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相关联的费用,同时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最大限度地考虑上述各种因素。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相关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验测试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因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日上午09:30-10:00密封送启东市汇龙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100元,无论是不是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五、商务部分要求:1、质量发展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全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质保要求: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步入质保期。3、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上的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线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上的问题,且确定为非人为因素的,须对产品的各项质量上的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须无条件退货更换;免费保修期内如因使用单位的人为问题导致损坏需更换零部件,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
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最终通过采购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交货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相应的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好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验测试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有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正常使用。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当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业主组织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97%,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上的问题后付清。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别判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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