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容县黄湖小学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EPC)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20〕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容县黄湖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3.1、建设规模:华容县黄湖小学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EPC),建筑面积3193.69㎡,建筑层数:地上五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18米。项目总投资约798.24万元。(具体以最终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2、建设内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消防等内容。(具体以最终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5.1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5.2采购(含安装、调试)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5.3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符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华容县黄湖小学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如下:(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2)采购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教学设备购置的采购内容。(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施工图审核检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概算评审后清单内工程等。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任职;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招标项目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注明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示的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方)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情况说明(具体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者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应当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应当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筑设计企业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实施工程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公司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6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1月6日9时30分-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站点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0.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 中标单位一定要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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