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市化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逐渐增强化工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承载能力,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全市工业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要求,结合我市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红线底线,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坚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理念,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聚化的发展要求,推动化工园区管理规范安全、资源科学配置、产业提质增效,努力打造规范安全、主业突出、国内一流的化工园区,为我市化工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打造安全规范园区。到2025年底,普光、斌郎、麻柳三个化工园区(以下简称三个化工园区)均要达到并保持安全风险等级D级,加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保障基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布局化工产业,规范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按要求落实好园区完全封闭化管理和出入园区的人员、物流、车辆行驶路径全过程监管,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化工园区及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到2027年,至少创建1个绿色化工园区和1个智慧化工园区,园区应急救援与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成投用率达100%,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监控覆盖率100%,园区节能降耗三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厂房集约化、产业成链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培育壮大化工产业。到2027年,全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质量效益再上新台阶,总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地增强,产值突破千亿大关。其中普光化工园区实现产值超700亿元的引领型园区,斌郎化工园区实现产值超500亿元的骨干型化工园区,麻柳化工园区实现产值超300亿元的专业型园区。三个化工园区新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超30家,平均投资强度超过500万元/亩,平均税收强度达到35万元/亩。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地布局、管理规范、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发挥集约化、规模化优势。落实《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和“十有两禁”要求,加强完善园区内道路、环保、应急、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水、电、热、气等公用工程。抓好防洪防潮、公共管廊、实训基地、特勤消防站、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事故废水应急池等设施建设完善,确保2025年1月底前全面投用并规范化运行。
2.实施封闭化管理。利用现有设施或自建边界围栏,从物理边界上划清明显界限,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园区的人员、物流、车辆行驶路径实施全过程监管,有效管控和降低安全风险。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一园一策”提升巩固方案》要求,快速推进穿越园区社会道路整改和居民搬迁,把准时间节点,全力攻坚推进。普光化工园区在2025年6月前将锂钾大道纳入园区内部道路管理,2025年2月前完成两条绕行道路建成投用,实行实质性封闭化管理;斌郎化工园区在2025年底前对机场大道进行内部道路管理;麻柳化工园区在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内居民搬迁。
3.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掌握园区及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制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修订完善与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完整化工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分级原则、响应方法和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应急救援功能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每个化工园区每年至少组织并且开展1次地方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强化园区规划引领。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对标一流化工园区,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完善园区总体设计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精准园区定位,明晰发展目标,做大做强主业,每个园区确定2—3个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链条,构建“产业有主导、园区有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普光化工园区依托正达凯、美联等链主企业打造“中国西部天然气硫磺精细化工新高地”“全国第三大钾肥基地”;斌郎化工园区依托瓮福化工等链主企业打造“川渝地区磷化工产业链示范区”;麻柳化工园区依托星空钠电等链主企业打造“川渝东北储能产业示范基地”“全省钠电新赛道”。
5.聚焦主要链条发展。强化市级层面统筹布局,推动各化工园区主导产业错位规划、协同发展。进一步明确各化工园区主导产业定位。普光化工园区主要聚焦天然气化工、硫化工、锂钾综合开发和新型储能三大主导产业;斌郎化工园区主要聚焦天然气精细化工、磷化工、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重点发展精细磷酸盐、磷酸铁锂、锂电池电解液、聚碳酸酯、氟化工下游产品等;麻柳化工园区重点发展绿色煤焦化工和钢焦耦合能源化工、化工新材料(含电化学储能)、盐卤化工三大主导产业。
6.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园区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推动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加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化工园区将主导产业相关的“卡脖子”技术环节项目纳入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并配套相应的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坚持园区、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共享,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联盟,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引导园区联合多元化主体,支持平台公司或相关企业牵头,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参与,设立独立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运营,满足园区及周边公共服务需求。
7.创新园区管理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化工园区探索“管委会+研发企业”等模式,推动园区建设管理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支持园区构建“研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基金”发展生态。支持园区管委会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能自行组建或者公开选聘运营公司,提升园区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8.引育高端产业人才。拓宽高水平人才引育渠道,定期发布重大科学技术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专业人才招贤、揽才榜,大力实施“达人英才计划”,组建化工专业博士服务团,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加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逐步的提升技能人员能力素质。依托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园区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为园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9.严格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改、扩建淘汰类项目,严格管控新建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禁限控目录清单,禁止建设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项目。严格审批新建、扩建涉及硝化、重氮化、过氧化危险化工工艺或者生产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以及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及以上的项目;禁止新建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危险化工工艺的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禁止使用淘汰类、限制类工艺、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规定的老旧装置和不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利旧设备。加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与地方环境容量深层次地融合,禁止引进因排污量与环境治理措施不匹配,导致园区排污总量超出地方环境承载上限的项目。
10.规范入园项目招引。把准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瞄准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三类“500强”,精准绘制招商图谱,建立稳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库,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循环、安全可控的项目。按照《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推动园区内劳动密集型和产业链关联度低的非化工生产企业逐步迁出或转产,推动科技含量低、安全风险高、环境污染重、土地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退出或转型发展,推动园区内非化工企业与优质化工企业组织合作,实现园区内非化工项目向化工项目转型,支持优质企业整合重组低效产能,推动存量优化,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11.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提前布局并培育化工新材料、氢能、储能等产业新赛道,坚持选新育优,最大限度提高化工园区经济聚集度。坚持以“亩均论英雄”,摸清园区存量和闲置土地现状,探索建立低效退出、高效激励制度。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综合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开展投产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估,结合行业贡献、创造就业等综合效益和企业履约情况,加强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项目亩均效益挂钩,倒逼企业强体产业聚集、存量土地再创效益,逐步的提升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推动化工园区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集聚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入驻企业投资强度等指标,新建独立供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最低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各化工园区应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此数额的项目固定资产最低投资额度。到2027年,三个化工园区新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各10家。
12.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完善本园区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机制,加强对拟引进项目安全风险、污染排放、要素保障、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形成有助于科学决策的准入意见。拟引进项目时,化工园区应组织发展改革、经信、自然资源规划、水务、经济合作外事、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统计等部门(单位)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是否准入的书面意见。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商发展改革、经信、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济合作外事、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形成书面决策意见。准入意见及决策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等。结合项目推进实际进度开展决策准入工作,避免将行政审批行为前置化,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在准入决策阶段要求公司可以提供详尽的行政审批要件。支持通过市场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安全、环保专业机构,为园区内公司可以提供安全、环保等诊断服务。
13.加快智能化改造提升。扎实推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智能化改造,启动建设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加快数字赋能。支持化工园区企业围绕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等需要,推行“智改数转”,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采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等措施,全面降低园区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风险。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实施数字化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14.推进智慧化园区建设。加快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省智慧化工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匹配、相互连通、资源共享,发挥平台监测分析作用,及时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实施预调微调,确保行业运行总体稳定。整合园区内各企业(含非化工企业)所配置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化监控数据,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一张图”监管调度,强化数字赋能,提高园区内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园区智能化管控水平。到2027年,园区应急救援与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成投用率达100%,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监控覆盖率100%,至少创建1个智慧化工园区。
15.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适时出台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相关管理办法,降低化工园区入园小试、中试项目投资门槛要求,加强小试、中试项目审批“放管服”服务,积极争取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和市级园区管委会,严禁以小试、中试项目名义进行实质性工业化生产,逐步推行园区涉企事项办理不出园和全网通办。对采用微量集成工艺技术,明显降低工艺过程危险等级的小试、中试项目,可参照科研项目管理。
16.提高要素保障效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保障园区重点项目建设;2025—2027年,每年从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资金支持园区创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建立市级产业基金导入机制,推进三个化工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园区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根据每年重点项目清单,依据用地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对纳入清单的项目,依法给予用地指标支持。协助项目业主单位科学制定建设进度计划,设立关键节点,提前介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水、电、气、运、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建立主导产业要素需求预先研判机制,充分运用化工园区总体设计、产业规划、规划环评等专项报告中的论证成果,对应梳理各主导产业相关的土地、水资源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关键要素需求,结合化工园区建设进度,分阶段合理制定保障方案,为招商项目流畅落地打好“提前仗”。
17.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涉及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在开展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运行时,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安全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安全防控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应满足有关要求,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18.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化工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各化工园区应配备不少于6人(具备化工学历或从业经历)的专业安全监管队伍并保持人员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不得存在人岗分离、在编不在岗现象。结合公司数、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等,采取企业抽派、专门人才引进、专家定期驻点、专业机构三方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和优化监管力量组成。严格对照“十有两禁”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政策要求,高标准完善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事故废水防控系统、防恐防暴等公辅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大运维资金与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力度,确保相关基础设施发挥实效。建立完整化工园区“安全消防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建立满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平台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本质安全型化工园区。到2025年底,三个化工园区均要达到并保持安全风险等级D级。
19.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化工园区应明确环保管理机构,具备环境保护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加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数据监测,完善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督促化工园区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实施生产活动。鼓励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节能降碳的技术改造,更新生产的基本工艺,降低碳排放,提升园区绿色化水平。到2027年,至少创建1个绿色化工园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化工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安排调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在产业、安全、环保等方面干部、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力度,明确抓经济必须抓园区的鲜明导向,部署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等系列行动,真正将化工园区打造为高水平发展的主阵地、新旧动能转换的主战场。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责,市能源产业局牵头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含扩区)工作、行业指导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监管工作,原则上三个化工园区要在本方案印发后,尽快结合实际制定本园区的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并每季度向市政府书面报送园区提升巩固情况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三)严格督导落实。突出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导向,坚持共性与差异性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对化工园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全面协调推进化工园区高水平安全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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